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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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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丕】记一次私奔失败

*这样写会被雷劈吗(。


        -


  曹丕和曹植私奔了。


  卞女士一开始没敢把这件事告诉曹操,怕他总是好不了的头风的毛病又发作,后来过了两三天,眼看要瞒不住了,她这才哭哭啼啼和丈夫说了这事。曹操被两个儿子气得摔了一个茶杯,兀自冷静了一会儿,把司马懿提到了办公室。


  你知道他在哪儿。曹操食指点了两下桌子,找不到人就滚蛋。


  司马懿低头:好的,我尽量。


  他出去时体贴地带上了门,办公室一时寂静下去。


  -


  小县城的白天就是这样,店铺门面后面就是各自的家,到了饭点,大家都蹲在自家店面门口,临着街边扒饭吃。因为吃饭的时候怕有顾客,所以总要有人守店,所以当一家人在桌上吃饭的时候,有某个人的饭菜定然是装在一只大碗口的菜碗里,由家里的女人给他端出去。


  倘若这个时候有人过来串门,都是先和守店的人点点头,然后穿过大堂,径直走到后面的院子里,背着手俯身去看这户人家今天的伙食。不管遇没遇上好菜,他都会讲上两句话,主人家就默契地递给他一双筷子,客人先推辞几番,但最后总会夹上一筷子菜送进嘴里。


  他们坐在老餐馆里,点的菜还没上齐,两双眼睛百无聊赖,看着一个小孩儿跑丢了一只拖鞋,被他母亲尖着嗓子中气十足地骂。这家餐馆很小,脏乱差,墙上贴着的年检卫生评级是C,但曹丕还是义无反顾地扔掉了洁癖,选择了在这里吃午饭。


  “哥,你说咱爸能找到这里来吗?”


  “不知道,先吃饭。”


  最后一道菜上来了,曹植抽两双筷子,递给曹丕一双,打算开吃。都是简单的家常菜,这还是以曹植挑剔的眼光盯着墙上的菜单颠来倒去地看,问题多到老板娘已经不耐烦了,才终于选下来的他认为可以入口的。


  他生活在大都市,头一回见到这样的县城,有各种各样的不适应,昨天他们住的是县里的一个招待所——就在餐馆旁边,打开房间时,一股灰尘味扑面而来。曹植当场就想掉头离开,宁愿睡大街也不愿意进房间,但是以他们目前的情况来说,睡大街可能还更危险一点。


  好歹还是有被子有枕头,就这一晚上,明天出了县城到市里就好多了。曹丕这样安慰曹植,率先走进去。曹植杵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跟在了后面。


  招待所的淋浴头是坏的,房间里也没有电吹风,电视机的分辨率还停留在零几年。


  曹植能纡尊降贵住到这个小破烂地方,还不都是为了爱情。不错,爱情是罗曼蒂克,是要烈烈烧一次的火山口,哪怕后来冻成冰,哪怕被死灰埋没,但只要孤注一掷过一次就够本了。只要他爱情的对象是曹丕,不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他无意提起他对他哥那场旷日持久的暗恋,反正现在已经是夙愿得偿。


  事情的起因是万恶的酒精。两个人都喝上了头,不知道为什么吵了一架,然后两个人就光身子躺床上了。曹植酒醒得比曹丕慢,完事之后压抑又绝望地抱着曹丕讲了好多没头没尾的事情,絮絮叨叨,毫无逻辑,可怜巴巴,但主旨大意无非是“我爱你”。曹丕点燃一支烟,吐出一团白气,说,那我们私奔吧,向南走。


  曹植惊于曹丕的勇气,立刻就酒醒了,他很少看见他哥敢于直面顶撞他们父亲的权威。难道是其实他还醉着?曹植很给面子地没说话,他倒吸一口气,被二手烟呛到眼泪都流下来,最后眼泪婆娑地点点头,好,我跟你走。


  曹丕借着床头灯看他的弟弟。明明曹植才是上面那个,但无辜且单纯,好像他在诱拐良家妇女。曹丕想,曹植这样好像公主,而他是一条坏心眼的恶龙。


  他们连夜收拾行李,第二天一早告别了往日的生活,开着家里最便宜最低调的那辆车,一路奔驰,向南去。


  他们甚至不敢走高速公路,但还是向南去,向南去,直到走到这个县城。曹丕说,好,我们快到目的地了,今天可以稍微休息一下。


  休息一下的结果就是,曹植体会了原本这辈子都不会感受到的县城里糟糕的招待所环境和传说中的苍蝇馆子。


  他唯一感受到的好处就是,招待所的床出乎意料地经得住晃,而且也许是因为周围的环境太糟,完美衬托了他们是男同性恋加上兄弟禁断的人物形象,情事的激烈程度比他们在车上的那一次还要强烈。


  餐馆老板的手艺意外不错,曹植虽然没吃出家的味道,但还是很给面子地多盛了一碗饭。


  吃完饭,他们继续向南走,进入南方这座赫赫有名的大城市,最终落脚到一家看上去就靠谱,比较符合曹植要求的酒店。这一路上没有信用卡,手机卡是新的,付钱只敢用现金,现在突然来到这样一家酒店,曹植因为过分的高兴,居然也没察觉出有什么不对劲。


  他的兴奋感一直持续到刷开房卡发现司马懿在房间里面为止。


  “子桓,”司马懿的目光越过曹植,看向他后面站着的曹丕,“玩够了就该回去了。”


  -


  曹植那个时候读初二,在学校寄宿,不知道他哥哥高三的时候玩过一票大的。哦,确切来说,应该不是曹丕,而是司马懿。


  司马懿——那个新来的部门经理,把曹总刚满十八岁的二儿子骗到手,给拐走了。


  知情人都以为这一切是司马懿的谋划,曹操把曹丕提溜回来的时候做的决定就是是开除司马懿,直接在业内下达封杀令。后来要不是曹丕苦苦哀求,积极揽过,可能司马懿现在已经不知道在哪条街上躺着了。


  事情的真相只有曹丕和司马懿两个人清楚,而这两位定然不会把当年的经历重新抖出来。司马懿承认是他先暗示的,但怎么也能算是个双向暗恋?十八岁少年的热情势如破竹,他迅速沉沦,色迷心窍,在某次绵长的亲吻后,曹丕提出了私奔。那时他的理智完败给了激情,主动规划好了逃跑路线。一路向南。


  他知道曹丕对南方的好奇。


  他在出发时对曹丕说,你好像个公主,我就是那条恶龙。


  不错。曹丕笑眯眯道,公主和恶龙HE了,这世界上没有胆子那么大的勇者。


  恶龙胆子也不大,一路上经过的地方大多是些穷乡僻壤,曹丕从小当少爷养大,没见过这样的人间疾苦,一路上既兴奋,又忍不住感叹生命多艰。


  他们走过一个个小县城,住全是灰尘的招待所,吃看上去脏乱差的小餐馆。最后在某个南方的小县城,司马懿下楼去买早餐时收到了一则陌生号码发来的消息:让子桓玩够了就回来。


  曹丕玩没玩够他不知道,但他知道曹操可等够了。


  司马懿像往常一样买好早餐回到招待所,然后休息了一下继续上路,然后来到一座城市,然后……就被曹操逮住了。连勇者都没有,国王亲自逮人,恶龙和公主面面相觑,举手投降。


  所以私奔对曹丕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十八岁的时候就干过,只是那时候的曹植还在学校无忧无虑读书,每周最大的快乐就是可以回家看到哥哥,没人告诉过他发生过什么。


  曹丕十八岁的私奔轰轰烈烈却又静默无声,曹植不知道,卞女士也不知道,曹操把儿子提溜回家,卞女士还以为他们是刚从学校回来,晚饭时殷殷地给曹丕夹菜,叮嘱他高三不要太紧张:“多吃点,都瘦了这么多。”


  那五天时间好像凭空蒸发,有时候曹丕闭上眼睛回忆,觉得这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过分久远,许多的场面都要模糊掉了。


  他和司马懿的关系断不可能继续下去,也不知道算不算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恋爱。


  是的,曹丕后来在思考他和司马懿的关系时,对他当时的“爱情”是产生了怀疑的。他说不清楚到底是因为对司马懿的足够喜欢,还是只是因为想实现自己的一次罗曼蒂克才想到的私奔,而与当时的恋爱对象无关。


  十八岁正是自我意识膨胀的时候,更别说曹丕天性就有不愿受拘束的浪漫主义,无论是司马相如与卓文君,还是红拂和李卫公,还是墙头马上——墙头马上就算了,他在故事里扮演谁都无所谓,但一定要有这么一件故事发生在他身上。


  -


  连缓冲的时间都没有,曹丕和曹植被司马懿被拎回了公司。两个人老老实实坐在办公室里,曹操这天有个重要会议逃不开,卞女士踩着高跟鞋推开办公室的门,眼泪刷刷流,扬起手就是一个耳光。


  “啪”一声,十分响亮,结结实实打在曹丕脸上。声音响,却并不痛,卞女士一生都是个温柔的人,这次也是被气狠了才动的手。曹丕猝不及防被打得有点懵,曹植已经要哭出来了:“妈,你别打我哥……”


  “你还说!私奔——你们也做得出来!知不知道,你们这是,这是……!”卞女士再气急败坏的状态也吐不出“乱伦”两个字,只是眼泪不住地掉,胸膛剧烈起伏:“生了儿子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被你们活活气死!”


  她没把“不孝”直白地甩在两个儿子脸上,进来时让司马懿出去,这些事都已经是给他们最大的体面了,曹植愧疚地低头,感受到了母亲的难过。


  而曹丕也在难过。他莫名联想到了小学时,班上有一次布置作业,是要给妈妈做家务,曹丕选的是洗衣服,尽管那时候曹丕已经展现出他比同龄男生要高不知道多少的细腻,但卞女士还是心疼衣服,怕小男孩毛手毛脚搞坏,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翻出来一件紫色的冰丝睡衣给曹丕拿去洗。


  小小的曹丕看着水盆里紫色的冰丝布料在伸展,感觉自己在洗一块巨大的葡萄皮。


  奇怪的想法。但自那之后,但凡是与“孝顺”有关的话题,都能使他联想到那天下午,他搬着小板凳坐在卫生间,正勤劳而努力地搓洗一块巨大葡萄皮的场景。


  卞女士的泪哭干了,没力气说其他,最后警告一句“让你们老爸来收拾你们”,又踩着高跟鞋走了。司马懿悄悄进来,目光里带着怜悯:“曹总一会儿就到。”


  没人搭理他。


  曹丕看见他就生气,但其实好像也没资格生气。他的私奔一点也不走心,更像是酒精作用,一时上头,想做便做,连路线都是照搬五年前的那一回,怪不得司马懿能截住他。


  曹丕随性起来真就有这么随性,有许多东西他从不在乎。因此他也可以知道,司马懿眼中同情的目光不是给他的。曹植太倒霉了,喜欢谁不好,喜欢上这么一个不靠谱的。


  然而说曹丕不靠谱吧,有时候他也是真的聪明。就像知道他和司马懿没可能以后,立马楚河汉界撇的一干二净,好像他们就从来没有好上过一样。


  曹植喜欢他哥是真的喜欢,以曹丕对情感的敏感不至于感觉不到。但是能怎么办呢,他们是亲兄弟,只能装傻。后来傻装不下去了,干脆破罐子破摔,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曹丕给了曹植一个机会,肆意的、妄为的、自由的,却是一开始就看得到结果的。结局只能是失败,然后等着父母化身王母娘娘把这对牛郎织女分到银河两端。


  只是曹植傻乎乎,不晓得他哥随性之下的深谋远虑,像一只天真快乐的短腿四脚兽,毫不犹豫、欢天喜地地撞进笼子里,以为主人要陪他去公园撒欢,实际上车却是往医院开。


  -


  曹操的决断很显然,两个人必须要分开,手心手背都是肉,总不能打杀亲儿子。


  后来一过好多年,没人再记得很多年前曹丕和曹植做过的疯事,卞女士老了,曹操也死了。他们早已各自谈婚论嫁,曹丕结过婚,后来又离了,不过儿子判归他养,正在渐渐长大。


  和解。与年少叛逆和解,与爱而不得和解,与生活和解。他们步入中年,步入社会的正轨。就算是异类也会被这他妈的生活同化成乖孩子。


  自他们的父亲死后,母亲悲痛欲绝,心也软下来,于是曹丕和曹植又可以重新光明正大地联系,分别的岁月太久,他们已经可以笑着对视。从对方的眸子里读出他们都不再年轻。


  曹丕知道自己已不再年轻,和司马懿的往事彻彻底底翻篇,而曹植的眼神却一如年少模样,看向他时照样清澈、看不下别的人。


  “这叫余情未了。”吴质笑嘻嘻向曹丕解释,“司马懿看你也这样,你怎么没注意过?”


  不在意是因为不喜欢了。而在意则是因为……那些在长久年岁里的细节,那些发黄的书信,一个早就废弃的手机里那样多的未读短信。


  现实说不可以在一起,可谁能抵得住心动。若还是少年,他们会再度牵手,世界的阻力不再强硬,看着他们一脚踩住油门,向南驰去。


  然而年华不再。


  今天与曹植见上了一面,曹丕晚上就约吴质出来喝酒。他带着醉意向吴质讲起他的青年时代,说起一些在他心中尚存的虚无缥缈的情愫,吴质安静地听,不开他的玩笑。


  “子建这么些年……变了些,好像又没怎么变……还是没怎么变。”曹丕歪过头去,睡着了。


  自此之后很多年,他们再也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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